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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11月27日,省委巡視六組對中共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黨組開展了巡視,并于2024年1月30日反饋了巡視意見。
根據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組及主要負責人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一)廳黨組組織負擔巡視整改落實主體責任的情況 1.提高政治站位,將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廢氣治理設備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及時轉達學習上級關于巡視相關會議和文件的精神,不停增強做好巡視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切實從政治上嚴肅對待、思想上深刻反省、行動上堅決落實,以巡視整改的實際成效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扛起主體責任,以徹底自我革命精神將巡視整改推向縱深廳黨組高度重視巡視整改工作,建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廳黨組書記負總責,黨組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研究制定“1+3”巡視整改方案,細化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召開廳黨組會,部署推進巡視整改重點工作,研究解決巡視整改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問題;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廢氣治理設備活會,多措并舉推動巡視反饋問題真整改、改到位。
堅持“當下改”與“恒久立”并舉,制定完善制度機制,切實將建章立制工作貫穿巡視整改全過程 3.加強統籌推進,用巡視整改成效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掩護堅持巡視整改與黨紀學習教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深化拓展“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等工作一體推進,推動巡視整改與生態環境掩護業務工作相融合、相促進,以高質量巡視整改守護生態環境高顏值。
2024年1-6月,9個設區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97.6%,主要流域國控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99%,春季近岸海域一二類海水面積比例91.9%,分別比全國平均高14.8個、10.2個、10.9個百分點,縣級及以上廢氣治理設備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達標,全省生態環境質量保持優良、連續居全國前列。
(二)廳黨組書記負擔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情況 1.凝心聚力,堅決扛起政治責任廳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第一時間主持召開廳黨組會作出部署,要求對巡視反饋問題不回避、不夠衍、不推諉,將巡視整改作為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試金石;多次主持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會,逐條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對整改方案嚴格把關、親自審改;主持召開巡視整改工作動員部署視頻會,將巡視整改要求落實到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部門,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
2.動真碰硬,帶頭領辦重點問題廳黨組書記以上率下、以身作則,帶頭領辦25項重難廢氣治理設備點問題、牽頭負責70項整改措施傳承弘揚“四下基層”優良作風,帶頭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實地督導,有力推動重點、難點、卡點問題整改。
3.從嚴從實,推動整改落細落實廳黨組書記定期聽取巡視整改進展情況,與班子成員共同推動各項整改措施逐一落實到位堅決支持駐廳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采取駐廳紀檢監察組針對巡視整改方案、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剖析質料、巡視整改陳訴等提出的修改建議,做到同題共答、同頻共振、同向發力。
直接督辦巡視整改追責問責工作,對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元“一把手”開展集體監督談話,對2名直屬單元“一把手”分別進行誡勉和談話提醒,把嚴的基調貫穿巡視整改全過程 二、集中整改期內巡視整改進展廢氣治理設備情況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推進生態強省建設還有差距
1.關于“流域污染精準治理不夠”問題 一是提請省政府辦公廳于4月印發《關于深化閩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措施》,推進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污染綜合治理將“閩江干流國控斷面水質均達Ⅱ類以上”的指標納入202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考核。
通報福州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置問題,精準推進閩江干流水質提升,上半年閩江干流國控斷面全部穩定達Ⅱ類二是印發實施《2024年度藍天碧水碧海凈土工程行動計劃》,強化畜禽養殖、生活污水等治理廳主要負責人實地督導推進汛期污染治理,廳分管負責同志與相關市縣召開汛期污染工作會商廢氣治理設備會。
每月開展重點斷面水質監測,組織專家團隊和地市分析研判水質變化情況,幫扶指導各地提升流域水質1-6月全省主要流域國控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到達99%,居全國第二三是對重點區縣開展現場檢查,通報檢查發現的畜禽養殖污染問題。
組織6支專家團隊、11個隊伍,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重點縣(市、區)開展駐點幫扶6月,在延平區召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現場會,選樹標桿典型企業5個,引導各地一場一策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四是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務納入《2024年度藍天碧水碧海凈土工程行動計劃》,推動各地加快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7月,956個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排查溯源并推動問題整治,排查完成率100% 2.關于“廢氣治理設備大氣污染科學治理不足”問題 一是印發《2024年度福建省藍天碧水碧海凈土工程行動計劃》,鼎力大舉推進“十百千”工程(十大領域、百個藍天工程重點項目、千個治氣項目),明確VOCs治理目標、路徑和時限,深入挖掘減排潛力。
1-6月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97.6%,比全國平均高14.8個百分點;PM2.5濃度23微克/立方米,比全國平均低10微克/立方米二是推動重點企業完成10個VOCs治理重點項目1-6月全省臭氧濃度122微克/立方米,比全國平均低25微克/立方米。
三是組織省環境科學研究院(下稱省環科院)、福建師范大學對我省煉油、加油站企業開展VOCs排放狀況監測評估,指導督促各地規范開展治理謀劃2廢氣治理設備1個VOCs治理項目,并納入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項目儲蓄庫四是將VOCs治理納入202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考核。
5月,開展2024年“清水藍天”交叉執法監督幫扶,查處涉VOCs環境違法行政處罰案件171起 3.關于“都會及農村生活污水收集、黑臭水體治理還不夠有力”問題 一是將“開展都會生活污水處置提質增效和黑臭水體整治攻堅戰”納入202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考核。
會同省住建廳提請省政府研究通過《福建省都會生活污水處置提質增效和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2024-2025年)》,并聯合7部門印發實施,鞏固都會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基本消除縣級都會和縣城黑臭水體二是廢氣治理設備落實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部署,3月印發全省2024年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落實落細500個重點鄉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并逐村調度推進。
三是廳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同志多次帶隊督導推進黑臭水體整治,截至6月底,全省共排查出縣級都會黑臭水體34條,已完成整治30條,消除比例88.3%加快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截至7月底,漳州、泉州完成60條納入國家監管清單的黑臭水體治理。
四是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導地方優化縣域治理規劃,分年度建立重點治理鄉村清單,常態化開展設施檢查,強化運維質量管理在2024年度省級農村生活污水專項資金擺設上,對南平、龍巖、福州、廢氣治理設備漳州予以傾斜支持,強化督導幫扶。
截至6月底,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為61% 4.關于“工業污染治理還有弱項”問題 一是會同省商務廳、科技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省級以上開發區“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工作的通知》,提升工業園區污水收集處置能力。
4月,將“污水零直排區”建設納入202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考核二是對部門重點園區開展“回頭看”,完成園區污水處置、環境應急措施、企業環境風險等方面37個問題整改,推動園區環境治理設施不停完善。
三是從已督辦的19個園區中,抽查10個園區核實整改情況,抽查比例達53%,下發交辦單9份,推動完成69個問題整改,切實提升園區環境治理水平四是督促閩江流域廢氣治理設備上游保留的化工園區全部啟動公共污水管網明管化改造,進一步提升流域上游環境風險管控能力。
截至7月底,均已完成改造方案體例等前期工作,其中,3個園區已基本完成改造,5個園區正在現場施工,1個園區即將進行現場施工 5.關于“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還有差距”問題 一是印發《2024年度福建省藍天碧水碧海凈土工程行動計劃》,組織實施沙埕灣、三沙灣、詔安灣水質提升工程項目等73個碧海工程重點任務,推進污染綜合整治。
二是主動協調省海洋與漁業局,多次開展聯合檢查,并于4月在漳浦召開全省提水式海水養殖尾水治理推進會,進一步明確整治尺度、時間節點等,加快推動養殖尾水治理三是將“提水式海水養殖尾水治理工作”納入202廢氣治理設備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和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全域加快推進治理。
截至7月底,全省910個提水式海水養殖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82.3%四是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每季度開展1次監測,上半年組織完成2次監測6月,聯合省海洋與漁業局召開推進會,約談提水式海水養殖尾水治理及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進展較慢的7個縣級政府相關負責人,督促加快落實整治。
五是加快推進寧德三沙灣、沙埕港入海排污口分類整治截至6月底,三沙灣180個和沙埕港44個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分別為82.2%、88.6%六是將重點岸段海漂垃圾管控情況列入202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考核,定期調度推動。
1-6月,九龍江入海廢氣治理設備口周邊重點岸段垃圾平均分布密度為237.6㎡/km,到達省級尺度中“潔凈”品級6月底,漳州、廈門建立災害天氣海漂垃圾應急響應機制七是出臺2024年海漂垃圾為民辦實事項目實施方案,每月調度工作進展,組織無人機航拍監測,定期抽查通報重點岸段管控情況。
截至7月底,組織對104個重點岸段304.69公里開展無人機航拍監測,及時通報問題,督促地方整改1-6月,全省重點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252.11㎡/km,比去年同期下降6.78% 6.關于“生態系統掩護修復還有短板”問題
一是將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納入2024年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5月,會同省自然資源廳抽查16個項目,指導督促地方科廢氣治理設備學實施生態掩護修復工程協調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恢復項目,促進生態系統質量提升,部門項目已完成驗收。
二是針對剩余砂石處置問題,配合省自然資源廳在全省開展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處置情況排查整治將強化尾礦庫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和嚴格落實尾礦庫污染防治措施納入202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推動地方加快整治。
三是督促南平、三明、龍巖等地市加快未完成整治的尾礦庫問題整改,截至7月底,完成整治57座,占2023年未完成整治尾礦庫總量的87.5%四是將“互花米草除治、修復和提升”任務納入202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考核,倒逼各地鞏固強化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態修復成廢氣治理設備效。
會同省林業局等部門實施2024年互花米草除治攻堅行動,組織相關地市開展除治和生態修復質量自查指導相關地市推進生態修復,提升濱海濕地功能,至6月底全省累計完成生態修復6973畝配合省林業局指導相關地市建立健全網格化管護機制,先后2次組織省級技術組赴相關地市督促指導。
7.關于“《福建省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涉及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的8個重點項目未定期完成”問題 一是推進8個重點項目建設,截至7月底,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監管能力提升項目、福州環境監測中心站實驗室改造項目、省級環境監測機構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特種車購置)3個項目已完成;生態環境海峽科技結果轉化綜合廢氣治理設備展示大廳項目已完成主體建設;省級危險廢物鑒別中心建設項目儀器設備陸續到貨,實驗室建設已進入平面結構設計的優化階段;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調查船項目已開工建造。
生態環境大數據應用項目暫未獲立項批復,正在與省直主管部門積極溝通推進福建省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站監測實驗室改擴建項目因我廳直屬單元機構體例調整,正在按程序重新立項報批二是舉一反三、全面排查,組織28個二級預算單元排查其他能力建設項目進展情況,現均已完成建設。
三是加強能力建設項目可行性審核,開發應用“福建省生態環境項目資金管理系統”,每季度集中評審監管能力建設等生態環境治理領域項目,從嚴入庫審核把關 8.關于“督促推進生態環境部試點項目不到位”問題廢氣治理設備 一是約談相關部門,要求根據生態環境部的最新要求,自行評估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問題,接納科學合理的項目建設方式,繼續推進翠屏湖水質提升。
二是組織專家組開展現場調研幫扶,經綜合評估,翠屏湖EOD項目因與縣域規劃沖突,且已觸及退庫條件,已申請退庫對于現有的環境問題短板,正在開展新一輪城鄉生活污水管網提升項目,繼續提升翠屏湖水質 9.關于“協調推動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對正在推進的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任務,定期分析研判整改進展,組織區域專員辦開展現場核查、督導幫扶,并推動省直牽頭部門和屬地黨委政府加強整改落實二是對已完成的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任務,加強抽考核實,今年以來已對45項整改廢氣治理設備任務開展現場抽查,推動連續鞏固整改成效。
10.關于“督促省級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 組織區域專員辦加強對各地市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督促推動,今年以來,共對約160個具體問題開展核查抽查;其中,對整改未完成或進展滯后的逐一開展現場監察,對其他問題整改進展開展現場核實,對發現的問題現場交辦,推動問題切實整改到位。
11.關于“落實省委巡視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 加大省級執法辦案力度,截至7月底,省級直接管理行政處罰案件6起開展省級“清水藍天”交叉執法監督幫扶,針對發現的一些問題,擬進行立案查處、管理查封扣押和移送拘留或將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執法精準度大幅提升。
規范生態環廢氣治理設備境行政處罰,7月印發《福建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處罰實施細則》,明確立案、調查取證等行政處罰全過程各環節要求 (二)正確掌握處置高水平掩護和高質量發展關系、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還有不足 12.關于“反映省生態環境廳出臺政策文件充實聽取各方意見不夠,制定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時限偏緊、推進過急”等問題
一是廳黨組專題學習貫徹上級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印發《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與管理的通知》,明確制定規范性文件過程應充實聽取和尊重企業等各方利益訴求,確保政策措施合法、科學、可行。
二是加強對文件審核把關,除上級文件有明確時限要求或突發事件處置時限要求外,注重審核在政策落地時是廢氣治理設備否為基層充實預留須要的完成時間今年以來,起草的2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都以召開座談會、書面征求意見、網站公開征集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行業協會、企業代表等各方意見。
同時加大助企紓困力度,印發《關于服務和促進經濟穩定增長接續措施的通知》,接續實施13條惠企措施,為企業送政策、解難題、辦實事三是針對巡視指出的有關單元反映的問題,加強對《水產養殖尾水排放尺度》宣傳解讀,指導養殖企業依法規范有序開展治理工作,做到達標排放。
嚴格根據規范開展3批次尾水監測,幫扶養殖企業連續提升,全省相關養殖企業尾水總磷達標率較整治之初提升約30個百分點 13.關于“協調推動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和結構不夠到位”問題 一是發布廢氣治理設備全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更新結果,推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指導項目落地,加快綠色低碳轉型。
主動靠前服務擬上石化、火電等項目,指導建設單元接納先進生產工藝設備,降低排放二是經省政府同意,配合省工信廳出臺《福建省化工園區建設尺度和認定管理實施細則》,明確流域上游不再新增化工園區、嚴格化工項目準入、完善污染防治設施等;對部門園區提出取消認定資格的建議,報請省政府同意后公布,優化流域上游化工園區結構。
三是完成對漳州、莆田、泉州等地4個沿海化工園區的監督幫扶,并對南平、三明、龍巖等地11個化工園區開展“回頭看”,推動發現的問題整改,督促指導園區健全污染防治設施,強化環境管理水平四是指導督促有關縣區依法推動廢氣治理設備水口庫區網箱養殖綠色轉型。
組織完成閩江、九龍江流域上游的重點地域淡水養殖規劃修編及規劃環評,提出嚴格劃定禁養區和限養區等相關要求和建議,推動養殖業合理結構 14.關于“從末端治理向源頭管控系統治理轉變不夠”問題 一是福建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應用平臺正式上線運行,截至7月底,累計為各級政府、企業開展項目籌謀、選址、引進提供分析比對服務達2.5萬余次,從源頭上加強管控。
二是開展縣域重點產業鏈發展涉及生態環境保障事項調研,主動在前端提供政策指導在環評審批中堅決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產業結構規劃等要求,把好準入關,防止無序結構三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更好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廢氣治理設備》,組織申報并公布第一批11個環評聯動改革試點園區,進一步提升環評管理質效。
15.關于“生態環境執法柔性不足溫度不夠”問題 一是強化柔性執法,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執法培訓,對巡視反饋指出的相關縣(市、區)中管理“首違不罰”開展指導幫扶二是組織對重點排污單元自動監控工作幫扶3433家(次),連續優化親清平臺功能,通過線上幫扶提醒和指導企業整改2444家(次),減少現場檢查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三是優化“首違不罰”適用條件,7月印發《福建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規則》,明確裁量基準、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清單 (三)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夠到位 16.關于“對下級‘一把手’監督廢氣治理設備還有欠缺”問題
一是廳黨組將加強“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作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工作,連續提高對“關鍵少數”的監督質效廳黨組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年度述責述廉陳訴重點內容,將“五個強化”等情況納入個人述職陳訴,自覺接受監督。
二是廳黨組書記高度重視對下級“一把手”教育提醒,經常性開展談心談話1-7月,廳黨組書記與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元“一把手”開展“一對一”談話30余人(次);6月,廳黨組書記分兩次與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元“一把手”開展集體監督談話。
17.關于“管黨治黨壓力傳導不足”問題 一是廳黨組書記和其他班子成員、其他班子成員與分管領域黨(總)支部廢氣治理設備主要負責人,分別簽訂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書,將管黨治黨責任清單化、具體化,形成“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體系。
二是扎實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召開廳黨組(擴大)會議1次、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4次、舉辦專題讀書班2場加強警示教育,通報黨員干部違法違紀案例7例,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把黨紀學習教育與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有機結合,下大氣力懲治“蠅貪蟻腐”,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三是強化黨員干部學習教育,領導干部上講臺、講黨課,以身作則、以講促學廳黨組書記帶頭為全系統黨員干部上黨課,各級黨組織開展專題黨課60場,廢氣治理設備機關紀委委員、支部紀檢委員上廉政微黨課29場,各黨(總)支部組織廉政教育現場教學25場、觀看警示教育片59場,樹牢紀律規矩意識。
四是抓住重要節日節點,馳而不息糾“四風”樹新風在關鍵節點發布加強廉潔自律的通知,轉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實例25個,分別梳理并向全廳通報2023年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28個 18.關于“黨組議事規則執行不夠規范”問題
一是廳黨組書記帶頭學習黨組工作規則等有關制度,以上率下落實整改今年以來,召開的廳黨組會議均落實了黨組書記末位亮相等議事規則二是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及黨組工作規則,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意識,進一步強化廳黨組把方向廢氣治理設備、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和領導責任。
19.關于“巡察工作有待加強”問題 一是將加強巡察干隊伍伍建設作為提升巡察工作質效的切入點,5月,根據工作實際及時更新巡察人才庫人員;7月,廳黨組研究選配巡察辦專職副主任二是完善巡察工作機制,出臺巡察機構檔案管理、巡察人才庫建設和管理等3個方面的配套文件,以制度建設提升巡察工作規范化水平。
5月,巡察省廈門環境監測中心站(下稱廈門站,其他駐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同)和漳州站2個黨支部三是堅持精準高效推進巡察工作,巡察前,巡察辦及巡察組組長聽取駐廳紀檢監察組、機關紀委等處室單元意見建議,準確掌握被巡察單元有關信息。
今年第一輪巡察期間,聽取匯報6場、個別談話92人、廢氣治理設備下沉調研縣級監測站2個、調閱資料4400余份、發放和收回問卷調查及民主測評90份,提高精準發現問題的能力四是把嚴的要求貫穿巡察全過程各環節,建立巡察工作推進臺賬,盯緊巡察各環節任務和時限,有序推進巡察工作。
1-7月,完成6個黨(總)支部巡察整改與公開工作,督促2個黨(總)支部落實巡察整改,完成對2個黨支部的巡察7月初,組織對2個黨(總)支部開展巡察整改回訪,向支部“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通報發現的問題 20.關于“內審監督質效不高”問題
一是充實發揮內部審計監督作用3月,選派廳內審人員對4家直屬單元原主要負責人實施離任審計,內審項目均為自行組織二是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5月舉辦財政管理培訓班,邀請廢氣治理設備省審計廳專家開展審計業務授課,共有87名學員參訓,提高業務能力水平。
三是嚴格根據《福建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廳內部審計工作實施措施》,從內部審計財會人才庫中抽人實施內部審計,審計陳訴經充實征求被審計單元意見,報請廳主要負責人審定后印發,確保審計質量 21.關于“專項監督不夠實”問題
一是會同海洋與漁業部門下沉督導幫扶,全覆蓋檢查全省1365個入海排污口整治情況,著重實地核驗巡視指出31個未整治到位的入海排污口(入海溝渠)通過現場檢查、通報、約談等手段,指導督促地方加快推進有關入海排污口整治。
巡視指出的31個入海排污口(入海溝渠)按序時推進治理二是駐廳紀檢監察組按月調度31個入海排污口(入海溝渠廢氣治理設備)整治進展情況,重點跟進了解滯后問題整改進展,督促建立健全工作臺賬,摸排整改中慢作為、不作為等工作作風問題。
6月初,實地督導滯后問題整改,發現個別領導干部抓落實、抓整改不力,問責1名處級領導干部 22.關于“日常監督不夠嚴”問題 一是駐廳紀檢監察組組織學習貫徹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和省紀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每月堅持落實“第一議題”和“月學紀法”機制,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論述、指示批示精神,加強紀法規章制度學習,組織開展集中研討。
跟進落實省紀委監委部署,細化制定2024年度本組工作要點完善《駐廳紀檢監察組工作規則》,強化監督專責、突出工作重點、推進靶向監督二是開展“審廢氣治理設備巡紀”聯動監督,駐廳紀檢監察組指導督促廳巡察辦制定年度巡察計劃,5月下旬開展巡察中期督導,推動廳黨組將涉農資金專項監督檢查納入集中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推動及時印發廉潔過節通知,加強節日明察暗訪,開展違規公款接待等問題自查自糾,引導干部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減少基層負擔。
制定監督性談話方案,先后同部門設區市生態環境局、省生態環境廳直屬單元“一把手”和有關負責同志開展監督性談話,加強對“關鍵少數”的日常監督三是對2022年以來檢控類問題線索清倉起底,指導廳機關紀委對個別問題線索開展增補核查。
實地到企業走訪座談,開展工作調研,主動排盤問題線索今年,立案查處干部廢氣治理設備違紀問題2起,指導廳機關紀委立案查處干部違紀問題1起 23.關于“基層監督不夠強”問題 一是聚焦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提升,加強對基層紀檢干部的教育培訓,結合全省生態環境系統黨務干部培訓班,邀請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專家圍繞規范黨紀案件核辦流程及工作要求,對在職黨務、紀檢干部作專題輔導,提高依規依紀履職的能力水平。
二是注重以干代訓、實戰練兵,打牢基層紀檢干部履職能力基礎部門基層黨組織選派兼職紀檢干部到駐廳紀檢監察組跟班鍛煉,通過接納“師徒幫帶”、到場日常監督檢查、指導規范運用紀言紀語等方式,資助其提高紀檢業務實操水平。
三是推動派駐監督和廳機關紀委內部監督同頻共振,提升監督質效駐廳紀檢監察組指導廳廢氣治理設備機關紀委歸檔整理辦結信訪件、案件資料,發函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和不足,指導廳機關紀委體例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干部違紀違法案例匯編,完成對1名科級干部違紀案件的審查審理。
24.關于“發展黨員工作未按規定執行”問題 一是核查發現個別基層黨組織未將發展對象早期遞交的入黨申請書存入黨員發展檔案,已督促即知即改推動各黨(總)支部排查2020年以來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相關程序,未發現其他不規范問題。
二是加強業務指導和學習,體例印發《省生態環境廳黨員發展工作手冊》,發放《機關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工作手冊》,組織各黨(總)支部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6月,組織廳機關黨委工作人員和基層黨組織書記廢氣治理設備、委員、黨務干部通過“福建干部網絡學院”,收聽收看《發展黨員工作規范》專題講座,進一步提升基層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專業能力。
三是強化監督考核和動態更新,開展2023年度基層黨組織“達標創星”考評檢查,將“規范發展黨員工作”納入考評內容,發現問題立即反饋并督促整改建立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預備黨員工作在線臺賬,每季度跟蹤調度、動態分析,擰緊發展黨員工作鏈條。
25.關于“主題黨日活動形式單一”問題 一是充實挖掘利用我省豐富的紅色資源,轉發省直機關主題黨日活動各類點位,督促基層黨組織積極開展現場教學巡視反饋以來,督導海洋處黨支部組織現場教學2場(次)、觀看警示教育視頻3場(次),上黨課廢氣治理設備、廉政微黨課2場(次);輻射處黨支部組織現場教學3場(次)、開展聯學共建1場(次)。
二是推動基層黨組織多元化開展主題黨日活動,3月,轉發全國黨員教育優秀課件、黨課參考、影音資料、“政治生日”賀卡等,為各黨(總)支部豐富主題黨日活動提供素材,并引導各黨(總)支部用好黨建活動室上半年組織開展了“植樹添綠我先行”、清明祭掃革命烈士陵園等形式多樣的主題黨日活動,讓活動黨性更強、形式更活。
三是強化監督考核,開展2023年度基層黨組織“達標創星”考評檢查,將“主題黨日活動質量”納入考評內容,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壓緊壓實主體責任 26.關于“信息發布‘三審’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 一是制定《福建省生態環境廢氣治理設備廳門戶網站信息發布審核制度》。
同時,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對自查出2020年以來未落實“三審”制度的信息,已全面落實整改二是督促6家有微信公眾號的直屬單元進一步健全“三審”制度,并將相關要求納入基層黨組織“達標創星”考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等檢查內容。
同時,在上半年廳黨組對直屬單元開展巡察時,也將“三審”制落實情況納入巡察、檢查內容三是突出重點,督促省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下稱省宣教中心)規范對原創稿件的審簽流程,制定《新聞宣傳主要方式、工作流程及要求》,做到有章可循。
27.關于“講座論壇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實”問題 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充實發揮領學促學作用,專題學習相關規定,并制定貫徹落實意見持廢氣治理設備續強化陣地建設管理,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講座、論壇、陳訴會等陣地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認真落實相關制度規定。
28.關于“內部資料性出書物管理不夠規范”問題 組織各處室、直屬各單元認真學習《內部資料性出書物管理措施》,對2020年以來全廳編印的資料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已補申領內部資料性出書物準印證1份 (四)推進深化改革、加強內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還有短板。
29.關于“執法、監測人員在崗率低”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歸制返崗”工作的通知》,指導督促各地制定實施方案,嚴格落實執法人員外借審批制度;指導督促各地切實認真落實《關于深化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垂改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廢氣治理設備)》要求,積極推進基層監測機構一線人員有效返崗。
二是針對基層執法、監測人員歸崗問題,加強日常跟蹤調度、幫扶指導,組織開展三期執法人員、五期監測人員在編在崗情況調度;對執法人員在編在崗率較低的地方進行提醒,督促各地落實巡視整改要求目前,全省執法機構人員和市級以下監測機構人員在編在崗率較巡視期間分別提高3.6個、13個百分點。
三是指導推動各地健全完善執法、監測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借用原則、時限等,嚴格審批程序廈門、龍巖等地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執法監測人員日常管理規定,進一步健全完善執法監測人員“外借”管理制度,不停加強執法監測人員規范管理。
指導各地開展基層監測執法人員招聘招考工作,其中53名廢氣治理設備已基本完成錄用(聘用)手續 30.關于“監測主業過多依賴第三方”問題 一是南平站全面梳理監測業務外包情況,2024年已不再將采樣業務委托第三方;其他駐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下稱駐市監測站)舉一反三梳理監測業務外包情況,目前全省主要流域、小流域、飲用水等水環境質量監測采樣工作均未外包。
二是印發《2024年福建省生態環境監測方案》,對監測業務外包有關事項作出明確規定目前省級監測站的水、氣環境質量采樣、分析均不外包,部門駐市監測站不具備資質能力項目由省級監測站結對幫扶三是推動監測能力提升,組織各級監測站推進通例項目擴項工作落實。
今年,省環境監測中心站(下稱省監測站)、漳州站、龍巖站、平潭站通例項目資廢氣治理設備質覆蓋比例,較2023年底相比分別上升3個、3.8個、3.8個、17.5個百分點,實現所有省級監測站通例項目資質覆蓋比例到達95%目標。
31.關于“第三方監測管控不到位”問題 一是制定《2024年福建省生態環境監測方案》,進一步明確排污單元自行監測檢查幫扶工作要求;制定生態環境部門委托監測、排污單元自行監測專項核查方案,并將對第三方機構監管工作納入202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考核。
今年以來,共抽查生態環境部門委托的第三方監測陳訴430份,核查359家排污單元的自行監測陳訴,抽查2家第三方機構實驗室,將發現的問題通報給有關單元開展整改,對涉嫌弄虛作假的線索移交有關部門開展查處二是廢氣治理設備開展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專項執法,并發布典型案例。
制定《關于加強生態環境部門委托監測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的通知》,督促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規范監測項目委托,嚴格落實委托監測項目全過程監管,第三方機構造假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制定《關于加強現場監測監控設備技術防控提升排污單元自行監測質量的通知》,指導各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督促排污單元加強委托第三方監測數據質量管理,有效防范自行監測弄虛作假。
32.關于“環評體例質量問題比力突出”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體例質量管理的通知》,對2023年全省環評信用監管情況和近3年復核問題梳理分析提出改進要求,并向各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通報,指廢氣治理設備導加強環評文件質量監管。
二是連續開展“1+10”環評文件抽查復核工作,已開展2023年第三、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環評文件復核;對環評機構開展現場檢查,對存在問題的機構實施失信扣分三是通過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定期公開季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復核結果,對復核不合格的環評機構在全國環評信用平臺上實施信用扣分,指導建設單元擇優選取環評單元。
33.關于“基層執法辦案質量不高”問題 一是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辦案質量監管,4月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執法辦案質量的通知》,對5地市存在問題的10起環境行政處罰案件,督促落實整改;廳分管負責同志召開執法辦案質量問題約談會,約談相關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
二是開展全省執法案卷廢氣治理設備交叉評審,進一步提升案卷質量;5月組織全省執法人員開展《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措施》培訓,進一步增強執法規范化意識三是健全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機制,4月印發《福建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方案》,明確評查組織方式和工作規則,配套發布案卷評分細則,并在評查人員隊伍組建、健全案卷流轉制度、案卷分級評查合議、評盤問題整改落實、評查工作績效考評等方面建立了工作機制。
將案卷評審納入每年執法監督重點工作之一,連續組織案卷評查,動態優化評查計劃、管理評查人員、完善評分細則,強化評查結果運用,提升案件管理質量 34.關于“部門下屬單元辦公用房保障不足”問題 一是組織福州站結合實驗室改造工程、省海洋生態環廢氣治理設備境監測中心(下稱省海洋中心)建設改造工作,一并統籌設計優化站內實驗室功能結構。
二是組織廈門站接納拓展利用內部辦公場所,優化實驗室空間結構等方式,增加實驗室有效利用面積80平方米,進一步解決了實驗用房不足的問題三是組織三明站與三明市政府有關部門積極溝通,接納有效措施解決辦公用房保障不足問題。
四是指導省輻射站福州分站進一步梳理辦公用房現狀,結合省海洋中心辦公用房建設改造一并統籌擺設 35.關于“干隊伍伍年齡老化”問題 一是認真分析我廳干隊伍伍建設現狀、存在問題,并提出下一步措施,為系統加強干隊伍伍建設奠基基礎。
二是積極爭取省委編辦支持,通過公開招考(招聘)等方式增補人員力量,優化干隊伍伍年齡結廢氣治理設備構三是選派干部到場生態環境部、省委黨校、省直黨校等組織的各類培訓班學習,培訓2500人(次);選派9名80后干部到場援藏等掛職鍛煉工作。
四是將4名80后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事業單元領導班子,加大對年輕干部選拔使用力度 36.關于“專業人才不足”問題 一是分析掌握緊缺專業人才現狀,為增補急需、短缺專業人才,配齊配強技術力量打好基礎同時,爭取人社部門支持,進一步優化廳屬監測站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二是制定2024年度培訓計劃,擬舉辦地下水、低碳、海洋生態環境掩護等方面的46個培訓班;目前已舉辦碳市場數據質量管理等培訓班,提升干部專業能力水平三是組織開展事業單元公開招聘,其中9個崗位招聘海洋、地下廢氣治理設備水等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地下水方面緊缺高條理人才1名,優化專業人才結構。
37.關于“高中級職數比例偏低”問題 梳理摸底廳屬事業單元專業技術崗位設置、人員評聘等情況,指導省福州站等7家單元完善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科學設置競聘上崗評分尺度,激勵專業技術干部干事創業。
同時,積極爭取人社部門支持,進一步優化廳屬監測站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改善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低聘問題 38.關于“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存在短板”問題 一是多方面爭取科技計劃項目,完成2025年度省環科院科研任務儲蓄庫建設。
今年推送省科技計劃項目7項,新增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引導性項目和創新戰略研究項目各1項二是組織人員赴廢氣治理設備生態環境部南京所、華南所和外省省級科研院進行調研,形成調研總結陳訴并提出明確目標職責定位、建立金字塔型人才梯隊、完善制度建設、推進平臺建設等4方面6條具體意見建議。
三是督促省環科院印制《福建省科技創新政策匯編》,學習《福建省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業績優秀和高校院所在閩轉化科技結果獎勵補助實施細則》等文件3月,“排污權交易關鍵支撐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項目通過生態環境掩護技術結果鑒定。
四是為培養造就高水平科技人才隊伍,組織體例《福建省環境科學研究院人才發展規劃(2024-2027年)》,提出5項任務、4項保障措施五是邀請廈門大學教授作學術講座,分別就新污染物治理和變化環境下近海流域水生態環境模型化研究廢氣治理設備主題進行交流。
開展3次提高大型儀器設備使用率等問題的專題研究 39.關于“新污染物治理技術支撐不足”問題 一是完成258家企業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的年度任務會同省農業農村廳、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開展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情況中期評估,推動省農業農村廳開展2024年全省獸用抗菌藥減量化行動和畜禽養殖用藥專項行動。
指導部門地域開展畜牧水產養殖及獸藥行業新污染物管控試點,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扎實基礎二是將涉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監督檢查納入《2024年福建省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指導各地開展聯合執法制定《開展新污染物聯合監管執法行動的通知》,牽頭會同省工信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開展聯合監管執廢氣治理設備法行動。
三是向省科技廳申報新污染物治理相關科研課題項目將“福建省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與排放控制研究”納入2024年度省環保科技計劃項目,體例完成《福建省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與排放控制研究》,形成《福建省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與控制尺度》(征求意見稿)。
開展汛期污染特征研究,完成《福建省汛期污染防治工作指南(初稿)》體例 40.關于“應急處置能力存在短板”問題 一是以提升生態環境風險防控能力為目標提出需求,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系統中環境風險管理、應急預案存案、風險隱患排查等模塊全過程留痕功能。
二是依托生態環境大數據應用項目,開發相關功能需求,于4月底實現應急指揮系統功能和軟件全過程留痕,為及時廢氣治理設備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撐三是將生態環境風險防控納入2024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掩護目標責任書考核,重點推進較大及以上環境風險企業全要素隱患排查。
截至6月底,全省1250家重點企業已全部完成隱患自查四是推動“臺灣海峽海洋輻射監測基地”入選生態環境部第一批國家海洋生態環境監測基地,提升我省海洋輻射監測能力指導漳州核電完成監督性監測系統建設和調試,為漳州核電投運打下堅實基礎。
建立健全航空輻射監測聯動機制,并協調省內四個核電廠共同打造完備的核應急輻射監測體系五是以“第三屆全國生態環境監測專業技術人員大交鋒輻射監測專項交鋒”為契機,提高全省輻射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和輻射監測水平六是完成漳州核廢氣治理設備電廠1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核應急場內外聯合演習。
印發《2024年全省核應急工作要點》,指導福州、漳州、寧德等地組織開展煙羽計劃區5公里范圍內“村村過”實戰演練七是定期召開省核寧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漳州市和云霄縣兩級指揮中心已完成改造和建設,云霄縣完成固定洗消場及配套建設。
41.關于“危廢物品監管”問題 一是印發實施《福建省推進危險廢物收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試行)》,今年1-7月全省規范收集轉移廢鉛蓄電池量同比增長71%二是開展涉危險廢物污染環境專項執法,對廢鉛蓄電池產廢收集單元、電池制造企業等進行檢查,查處無資質回收廢鉛酸電池等涉危廢案件并發布典型案例,推動提升危險廢物管理規范化水平。
三是完成“廢氣治理設備十四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進展情況評估發布2024年度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引導性公告四是推動制定《福建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明確“跨省轉入危險廢物應當以綜合利用為主,禁止危險廢物轉入本省進行焚燒、填埋”,在法規上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環境要求。
42.關于“放射性物品監管”問題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全省放射性物品監管單薄環節,共排考核技術利用單元1423家(次),發現的寧靜隱患已基本完成整改制定《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寧靜管理系統數據質量核查方案》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信息填報指南》,通過信息化系統提升核寧靜監管水平,指導全省63家放射性藥品使用單元完成國家信息系統信息更新完善。廢氣治理設備
二是將26家使用I-Ⅲ類放射源單元列為重點單元,對放射源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完成所有13家進入我省異地作業移動探傷企業和4家集中源庫監督檢查,對發現問題進行整改完善高風險移動放射源異地作業陳訴制度和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實現我省輻射寧靜“零事故”。
三是印發《2024年度全省核與輻射項目寧靜隱患排查與監測計劃》及實施方案,開展寧靜隱患排查監督檢查會商,與省公安、衛健系統召開聯動會議,形成常態化輻射寧靜監管合力 43.關于“駐市監測站項目投標人涉嫌違規”問題
一是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相關采購項目開展核查,針對核查發現的問題,對7個單元19名干部進行問責,誡勉2人、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2人、批評教育13廢氣治理設備人、談話提醒2人二是加強采購隊伍建設,把政府采購業務納入財政管理培訓,5月16日,舉辦財政管理培訓班,邀請省財政廳政府采購業務專家圍繞“招標有關法規、政府采購活動注意事項和采購人的職責、義務及禁止行為”等內容為參訓的106人授課,提高依法采購意識。
三是組織各采購單元開展自查自糾,計劃于11月前對廳機關及直屬單元2022-2023年度政府采購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將堅決予以嚴肅處置四是印發執行《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政府采購指南(2.0版)》,進一步完善采購方式和增補招標文件合規性體例要求,增強政府采購透明度有關要求,明確招標文件線上審核程序;3月以來,對17個單元62個項目進行監督指導。
44.關廢氣治理設備于“廳機關處室和下屬事業單元的采購招標文件涉嫌違規”問題 一是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相關項目開展核查,對存在違規問題的5個處室、單元共5名干部進行問責,其中,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1人、批評教育3人、談話提醒1人。
二是督促各采購單元組織學習《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對政府采購招標文件公告歧視性和傾向性條款審查的通知》等政府采購文件,進一步完善內控措施,并對2020年以來457個政府采購項目開展自查印發執行《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政府采購指南(2.0版)》,明確招標文件歧視性和傾向性審查要求。
三是廳分管負責同志召集9個機關處室、12個直屬單元和25家采購署理機構進行集體談話,進一步提高規范政府采購的思想認廢氣治理設備識 45.關于“‘六五’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采購項目招標,未在指定的政府采購網發布且公告期不足”問題
一是規范“六五”環境日福建主場活動采購項目招標工作,明確發布網站、公告期等具體要求鑒于每年主場活動在差別地市開展,項目由承辦單元開展招標工作,加強招標工作指導監督,派員到承辦地市具體指導采購相關工作。
二是對廳內17個直屬單元62個項目進行監督指導,舉辦財政管理培訓班,邀請省財政廳政府采購業務專家進行授課三是督促省宣教中心制定本單元政府采購管理具體措施,明確在與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聯合組織采購活動或委托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具體采購事宜時,應對采購活動進行全程監督和指導,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內控制度規廢氣治理設備定。
46.關于“違規領取伙食補助和專家評審費”問題 一是針對1名干部在掛職期間多領取伙食補助問題,在巡視期間已立行立改二是加強業務學習,舉辦財政管理專題培訓班,同時編寫《財政管理工作手冊》,上傳至廳內網首頁“工作指南”窗口,供全廳干部職工對照執行。
三是舉一反三,自查部門差旅費報銷情況,未發現多報多領補助等情形組織二級預算單元自查自糾2020年以來承辦的評審活動評審費報銷情況,未發現違反規定領取評審費等問題 47.關于“財政票據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嚴格落實報銷原始憑證尺度及審核要求,印制《財政管理工作手冊》和常用財政報銷原始憑證尺度清單,防止不規范的票據入賬 三、關于問題線索和信訪件處置情況廢氣治理設備的陳訴 根據巡視反饋意見以及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件,處置干部26人,其中,黨紀立案1人,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3人、批評教育17人、談話提醒3人,對福建省海洋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主任(時任福建省莆田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劉開國、福建省莆田環境監測中心站總工程師史曉衛等2人予以誡勉。
四、對連續整改的工作計劃 一是連續加強政治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鼎力大舉傳承弘揚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開創的生態文明建設重要理念和重大實踐,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廢氣治理設備神,以實際行動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二是連續抓好問題整改堅持尺度不降、要求穩定、力度不減,一以貫之、一抓到底推動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對已完成整改的任務,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務,集中力量攻堅,確保定期高質量整改到位;對需要恒久堅持的任務,強化工作舉措,連續鞏固提升,以釘釘子精神抓好落實。
三是連續鞏固巡視結果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強化舉一反三,健全長效機制,以點帶面、延伸拓展,不停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推動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運用好巡視整改結果,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協同推進減污、降碳、擴綠、增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廢氣治理設備戰,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掩護治理大格局,建設美麗中國先行示范省。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1-88367135;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環保路8號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電子郵箱:fjepb@fj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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