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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方案》,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東莞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4年11月11日,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專題會議研究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25年1月7日向東莞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雷彪通報督察報告,東莞市委書記韋皓作表態發言,東莞市市長呂成蹊主持會議。羅世衍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東莞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東莞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取得明顯成效。
東莞市委、市政府把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作為頭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務,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全市上下形成真刀真槍、真金白銀、真抓實干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良好局面。
厚植高質量發展綠色根基。持續調整能源結構、產業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城鄉建設發展綠色轉型,持續打造綠色制造體系。深入推動生產、生活、生態“三生融合”,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年產值超1000億元。入選全國首批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數字化轉型企業6407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70家,均居全省第一。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把水環境治理作為城鄉一體化統籌推進污染防治和人居環境改善的重中之重,近3年累計建成污水管網1.69萬公里、污水集中處理能力388萬噸/日。建成8個市級美麗河湖,華陽湖被評為全國美麗河湖優秀案例,茅洲河被評為全國首批18個美麗河湖案例之一。扎實推進固體廢物全域減量和處置工作,實現生活垃圾“全焚燒、零填埋”,2個垃圾分類案例入選住房城鄉建設部先進典型案例。
扎實推進綠美東莞生態建設。對標打造一流灣區綜合環境,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完成林分優化、森林撫育3.7萬畝,新增種樹166萬株,大王山森林公園古樹群入選全國最美古樹群,茅洲河東寶公園段獲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十大范例。首創開展“四十百千”人居環境品質提升,全市96%村(社區)達美麗宜居村標準。
東莞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全力抓好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截至2024年1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145宗信訪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性辦結97宗,責令整改9家,立案處罰30家。
督察指出,東莞市生態環境領域還存在一些短板弱項,一些突出環境問題亟需加快解決。
一是對標高質量發展仍有差距。
一些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不夠有力。東莞造紙、建材、紡織等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綠色轉型未達預期,資源消耗依賴性強、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問題比較突出。部分鎮街受能源政策調整影響大,傳統產業發展仍未能完全擺脫“路徑依賴”,改造升級缺乏資金人才技術,綠色轉型基礎薄弱,仍有歷史遺留問題需要解決,高質量發展任務艱巨。
東莞市個別以造紙產業為經濟支柱的鎮街煤炭消費長期處于高位。全市15家造紙企業中仍有12家在用燃煤機組,中堂鎮2023年煤炭消費量超出市下達煤炭消費量控制指標。部分造紙企業2021—2023年實際原煤消費總量超出填報數據。
鎮村工業園環境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東莞市鎮村工業園企業規模小、數量多,污染防治水平低等問題仍然突出。東莞市出臺了零散工業廢水管理條例,但部分企業存在缺失廢水轉移收集記錄、未按環評批復的工藝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出水在線監測數據超標等情況。督察發現,3家共性工廠對入駐企業管理不到位。2023年,全市1200多家年產生揮發性有機物3噸以上、僅使用不含再生工藝的活性炭吸附裝置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總產生量約1.5萬噸。為解決廢活性炭處理出路,東莞市建設了活性炭再生中心,但上述相關企業治污主體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實際廢活性炭申報量不到1.1萬噸,應換未換問題突出。
二是重點領域污染防治仍存短板。
大氣污染防治存在差距。東莞市空氣質量優良率2021—2023年未完成省考核目標任務,主要是臭氧超標。全市大氣污染排放源量大面廣,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超過3萬家、有機液體儲罐1467座、在用鍋爐數量超過1100臺、燃油車保有量超399萬輛,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強度長期處于較高水平。
工業企業廢氣排放未有效控制。督察發現,東莞市在用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污設施多達3200余套,300多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存在附件泄漏問題。氮氧化物等重點污染物深度治理不到位,3家企業應于2023年完成玻璃行業深度治理任務,但截至督察進駐時,仍未完成;部分企業治理效果不佳,煙氣二氧化硫排放濃度超出排放限值。
部分河涌污染問題仍較突出。2023年,東莞市635條內河涌中,仍有138條水質為劣V類,占比21.7%;其中,長安鎮長青渠水質也為劣Ⅴ類,未完成省下達目標任務。截至2024年3月,東莞市3066個入河排污口,完成監測、溯源比例分別僅16.8%、11.8%。入海河流整治不到位。2024年第一季度,茅洲河、太平水道、磨碟河、太陽洲西海等4條入海河流總氮同比均有所上升。2024年一季度抽測28個河涌溝渠類入海排污口,有6個未完成消劣整治任務。
部分鎮街污水處理能力較弱。管網建設仍有缺口。全市應于2023年新建截污次支管網及雨污分流管網不少于600公里,實際上僅完成465公里;應于2023年年底前建成13座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仍有9座未建成。管網設計運維管護不到位,萬江、望牛墩、麻涌、洪梅鎮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45%;大朗鎮生活污水主干管存在嚴重缺陷;2023年樟木頭鎮、鳳崗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不高。
三是一些重要整改事項尚未完成。
督察整改任務落實存在差距。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2024年年底前建成的市污泥集中處理處置項目,截至2024年3月才動工建設;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陸地海砂淡化場設置工作,督察進駐時2個砂場尚未投產。陸地洗砂場所管理有待加強。第一輪省級環境保護督察要求2023年年底前建成的石馬河流域EPC+O項目干流防洪整治工程仍剩余5公里堤防未完成。部分歷次督察交辦信訪案件整改仍不徹底。
部分垃圾填埋場日常管理有待加強。跟蹤監測發現,東莞市有部分填埋場地下水監測指標出現波動。為解決全市垃圾填埋場濃縮液問題,東莞市建成海心沙資源綜合利用中心垃圾填埋場濃縮液集中處理設施,但該項目平均運行負荷僅約65%,虎門鎮五馬、塘廈鎮石漳浦等填埋場濃縮液仍采用回灌方式處理。
部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進度滯后。東莞市2019年以來排查出的位于水源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仍有16家未完成整治。部分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仍有企業在生產經營。
四是部分突出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自然保護地管理不到位。通過省林業局開展的自然保護地人類活動遙感監測線索實地核查,東莞市需整改的人類活動圖斑有9處未完成整改。擅自占用自然保護地情況時有發生,督察發現,東莞市在上報全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后,未嚴格落實自然保護地管理要求。
環境整治項目施工管理不到位引發環境污染。東莞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提出推進存量垃圾清理整治,督察發現,4個綜合整治項目現場開挖后垃圾堆體未及時覆蓋,開挖邊界外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垃圾晾曬區滲濾液橫流,在未按規定收集處理基坑底部積存滲濾液的情況下,便開展篩下物回填作業。
農業養殖尾水治理進展緩慢。東莞市水產養殖總面積達5.41萬畝,按照《東莞市落實珠三角百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應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2.86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任務,截至督察進駐時,僅完成0.67萬畝。
固體廢物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建筑垃圾處理體系仍不健全,目前全市尚未建成建筑垃圾消納場。固體廢物亂堆亂棄問題突出。
督察要求,東莞市要進一步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以更大決心和力度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加快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構建具有東莞特色的綠色制造體系。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加快推進鎮村工業園升級改造。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降低臭氧濃度。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系統,防止黑臭水體反彈,提升內河涌水質,確保國考省考地表水斷面達標。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問題的整治。提升“百千萬工程”質效,落細落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任務,規范自然保護地管理,解決固體廢物亂棄亂堆問題,提升農業養殖污染管控水平,打造東莞市高水平城鄉一體灣區綠心。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精準、有效開展問責。
督察強調,東莞市委、市政府要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督察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東莞市委、市政府處理。